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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八點,並自即 日生效。

    8. 同一研究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論文一稿多投應遵守發表單位(期刊與會議等)之出版倫理規定:

    (1)同一研究計畫不得同時重複向本部提出申請。以同一研究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構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申請書內詳列申請本部及其他機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2)論文是否被允許一稿多投,應遵守發表單位(期刊與會議等)之出版倫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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