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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徵求董事候選人啟事
110年06月10日
一、緣本校第17屆董事會1名董事請辭,本會依據「私立學校法」及「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捐助章程」相關規定,辦理補選董
事1名。
因本會前於民國(下同)110年3月25日徵求董事候選人公告之董事任期誤植,該公告誤植造成外界知悉的董事任期縮短一
年,可能影響董事參選人的意願,故本會經110年5月25日第17屆第22次董事會議決議,重新公開徵求董事候選人,歡迎
各界推薦或自我推薦。
二、補選董事之任期:自教育部核定日起至111年7月30日止。(依教育部核定任期為準)
三、請依「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捐助章程」第7條董事資格之下列規定推薦或自薦董事候選人:
(一)董事須才德兼備並認同本法人之辦學理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董事候選人:
1.曾任私立學校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校長,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經判刑確定或經依法解職或免職。
2.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三年。
3.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4.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5.本法人或所設學校之職工、學生。
四、董事候選人應繳交之文件如下,請逕自本校網頁下載或來電索取:
(一)「推薦(自薦)函」。
(二)「願任董事同意書」。
(三)「履歷資料表」。
五、董事候選人應繳交之文件請於110年6月25日以前(含6月25日)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會(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候選人
在寄出文件後致電本會(或email)告知寄件掛號號碼,以便本會回覆確認收到郵件。(因疫情嚴峻且配合校方防疫政策,請
勿親送文件至本會辦公室。)
地址:11031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董事會
電話:(02)2738-4752 E-mail:board@tmu.edu.tw
臺北醫學大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