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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醫大博士生以 AI 加速新藥研發 首獲 Google 博士生獎學金

北醫大博士生以 AI 加速新藥研發 首獲 Google 博士生獎學金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科技學院「癌症生物學與藥物研發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生林偉德(Tony Eight Lin),在癌症生物學與藥物研發研究所許凱程教授團隊指導下,榮獲Google 2025年博士生獎學金。展現北醫大培育跨域與雙棲人才的堅強實力。
北醫大THE2026醫學與健康領域排名 全球251–300名 全臺第二

北醫大THE2026醫學與健康領域排名 全球251–300名 全臺第二

2026 年《泰晤士高等教育》年世界大學學科排名醫學與健康領域,北醫全球排名位居 251–300 名。在臺灣並列第二,展現其在國內醫學與健康科學高等教育體系中的穩健實力與領先地位。
北醫大榮獲「2026大學品牌力」最佳學群獎

北醫大榮獲「2026大學品牌力」最佳學群獎

北醫大榮獲104人力銀行「2026 大學品牌力」最佳學群獎,醫藥衛生學群全國第二,研發與產學力居私校之首;結合 AI 與虛擬醫院臨床實作,培育具永續素養與領袖氣質的新世代醫療人才,深獲企業肯定。
賀!榮獲經濟部節能標竿金獎

賀!榮獲經濟部節能標竿金獎

臺北醫學大學推動綠色實驗室與智慧節能,整合高效空調與永續教育行動,全面提升校園能源效率,榮獲 114 年經濟部節能標竿金獎肯定,展現大學永續治理典範。
2025全球校友日 移師馬來西亞 盛大登場

2025全球校友日 移師馬來西亞 盛大登場

北醫「全球校友日」首度移師海外,11月14-15日於馬來西亞盛大舉行。來自臺灣、馬來西亞、印度、印尼及美國等全球300名校友、產官學界貴賓與師長齊聚一堂,展現北醫校友強大的全球動員力,也象徵北醫大國際化、在地連結與跨國校友情誼的全面深化。
北醫大體系61位學者 入選2025全球Top 2%頂尖科學家

北醫大體系61位學者 入選2025全球Top 2%頂尖科學家

「2025年全球Top 2%頂尖科學家名單」,臺北醫學大學暨醫療體系61位學者入選,其中31位列入終身科學影響力榜、46位登上年度榜,16位同時入選雙榜。研究涵蓋醫學、藥學、護理、公共衛生與AI醫療等領域,展現TMU卓越科研實力與國際影響力。
北醫體系三院入選2026全球智慧醫院 Top 350

北醫體系三院入選2026全球智慧醫院 Top 350

美國《Newsweek》與全球數據平台 Statista 公布「2026 全球最佳智慧醫院排行榜」,北醫體系三家附屬醫院–北醫附設醫院、萬芳醫院、雙和醫院全數上榜,展現北醫在智慧醫療與數位轉型上的深厚實力與國際競爭力。
北醫大勇奪5項未來科技獎與吳大猷獎

北醫大勇奪5項未來科技獎與吳大猷獎

臺北醫學大學榮獲2025未來科技獎五項大獎,展現AI醫療、智慧照護與精準醫療的創新實力,私校表現最亮眼!另有吳人傑醫師與羅偉成副教授同獲「吳大猷先生紀念獎」,再添科研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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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115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自1141001()1141031() 17:00受理申請。

說明:
一、執行期限:1150101日~1151231
二、本專題研究計畫為一年期計畫,每位教師以申請個別型與整合型計畫各一件為限(臺北醫學大學適用:本計畫與結盟醫院、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計畫合併計算),分兩種類型:
1.個別型計畫:由計畫主持人依研究專長研提之。每件計畫每年申請之總經費以不超過六十萬元為原則(兩校等額補助至多三十萬元)
2.整合型計畫:由總計畫主持人自行組成研究團隊,研提整合型計畫,且應包含總計畫及三件以上之子計畫。每件子計畫每年申請之總經費以不超過六十萬元為原則(兩校等額補助至多三十萬元)
三、申請人資格
1計畫主持人需為兩校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醫事人員
2.曾獲本要點補助之研究計畫累計達三件者,應提出與前述研究主題相關之政府機關整合型計畫之申請紀錄,方得繼續申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申請:
(1) 本辦法補助之計畫案,於執行期滿兩個月內未辦理結案並繳交成果報告者
(2) 本辦法補助之計畫案,於執行期滿後二年內未有兩校主持人共同合著之SCIESSCIA&HCI論文發表者
(3) 臺北醫學大學教師執行校內相關計畫(包含結盟醫院、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臺科大及新聘教師等)但未依各相關計畫補助辦法規定繳交論文者,不得申請。(適用臺北醫學大學之主持人)(資格名單)
四、申請與執行方式
1.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包括整合型之子計畫)需由兩校共同提出,整合型計畫應包含總計畫及三件以上子計畫。
2.每計畫主持人每年計畫申請案總件數不得超過二件,並優先考量補助整合型計畫,且以核定個別型與整合型計畫各一件為限。若整合型計畫未達審核標準補助者,各子計畫將自動轉為個別型計畫依序審查補助。整合型計畫總主持人、各子計畫主持人及個別型計畫主持人均需為兩位,兩校各一位。
3.計畫合作議題不分領域。
4.本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內容請遵循國科會學術倫理規範辦理。
五、申請補助經費
申請書之項目經費需求需列出各方負擔之項目及金額,依實際需要申請下列各項補助款:
1.研究人事費:依各校專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為核定依據。計畫主持人不得支領主持費
2.儀器設備費(北醫大無補助儀器設備費)
3.業務費
4.管理費:由各校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申請期限及方式
請於1141031(星期五)17:00前將計畫書電子檔(word+pdf)email至所屬學校窗口人員(北醫大主持人須簽親申請書封面後掃描)
1.各校聯絡窗口:
臺北醫學大學:魏毓映小姐(02-2736-1661分機7192) E-mail: yuyin11@tmu.edu.tw
臺灣科技大學:高凱欣小姐(02-2733-3141分機7546) Email: kcc1031@mail.ntust.edu.tw
2.涉及相關試驗者,應檢附同意書一份
3.曾獲本要點補助之研究計畫累計達三件者,應提出與前述研究主題相關之政府機關整合型計畫之申請紀錄,方得繼續申請。
七、審查重點
1個別型計畫:包括計畫主持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計畫能力、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研究內容與方法之可行性、預計完成之項目、成果、經費與人力之合理性及其他衍生產學案、技轉案與研擬大型計畫申請之可能性。
2.整合型計畫:除個別型計畫之審查重點外,並包括整合之必要性、人力配合度、資源之整合與整合後之預期綜合效益及其他衍生產學案、技轉案與研擬大型計畫申請之可能性等。
八、計畫執行成果報告及成果發表
1計畫主持人於計畫執行期滿後兩個月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一份,並辦理經費結案
2.計畫結案後計畫主持人必需參加當年度負責主辦學校舉行之成果發表會,由雙邊計畫主持人之一或共同負責口頭成果報告,其執行成果作為日後申請審議參考。
3.本辦法補助之計畫案,於執行期滿二年內應繳交兩校主持人共同合著之SCIESSCIA&HCI論文(請兩校主持人慎選優質期刊並考量發表期刊之合適性)
九、計畫成果發表之作者排名規範
1由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亦可以相同貢獻(equal contribution)之方式發表(僅適用於臺北醫學大學之主持人)。
3.若計畫成果有多篇論文發表,共同主持人之列名及排序參酌其參與程度決定。
4.其餘作者排序由共同參與之研究人員依實際參與貢獻程度協商後決定。
5.發表研究成果時,若該研究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方主導,請註明『臺北醫學大學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英文全名為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Joint Research Program(TMU-NTUST-No. XXXX),簡稱為TMU-NTUST Joint Research Program
6.發表研究成果時,若該研究計畫由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方主導,請註明『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與臺北醫學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英文全名為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Taipei Medical University Joint Research Program(NTUST-TMU-No. XXXX),簡稱為NTUST- TMU Joint Research Program
十、計畫執行相關事宜
計畫有關之執行期間、經費分配、動支核銷、變更、延期及因故未能繼續執行等所有實質及程序之相關事宜,計畫主持人應依「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及各校相關辦理。
十一、研發成果歸屬
計畫之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權,其申請專利、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權益分配比例,原則依兩校計畫主持人貢獻程度個案協商分配,如須申請專利,應個案簽署協議書。
備註:(僅適用於臺北醫學大學之主持人)
1.執行本年(115)畫,未繳交結案論文之計畫主持人,其身份為臺北醫學大學之教職員工,於論文繳交期限到期後,不得申請校內各式計畫,但給予一年彈性時間,逾時仍未繳交者,則罰鍰該計畫金額之10%,自罰鍰起始日起2年內繳交論文者,歸還該筆款項,第5年後仍未繳交論文者,扣款不歸還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2.結案論文內容需符合計畫題目,且每篇論文僅能做為一件計畫(包含結盟醫院、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臺科大)之結案論文。
申請書下載:
115年度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
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項目下載:
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
相關辦法下載:
臺北醫學大學暨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臺北醫學大學暨附屬醫院學術倫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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