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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榜單業經115.05.27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5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5)校教招字第089

    主旨:茲核定本會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名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5527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三、本會於115528以限時掛號寄發甄試成績單,並接受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至115531日下午5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四、錄取生若同時錄取「申請入學」任一校系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及接受統一分發。

    五、錄取生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 1156 11 日至115 6 1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至「網路聲明放棄」頁面,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115615日起,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七、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為主。

    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榜單公告

    10915-醫學系

    10916-牙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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