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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醫學大學徵求董事候選人啟事

    114年06月02日

    一、緣本校第18屆董事會1名董事請辭,本會依據「私立學校法」及「臺北醫學大學董事選舉辦法」相關規定,應於1個月內補選董事1名,故公開徵求董事候選人,歡迎各界推薦或自我推薦。

    二、補選董事之任期:自教育部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0日止。

    三、董事候選人資格規定如下:

    (一)董事須才德兼備並認同本法人之辦學理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董事候選人:

    1. 曾任私立學校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或校長,利用職務上機會犯罪,經判刑確定或經依法解職或免職。

    2. 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三年。

    3. 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4. 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

    5. 本法人或所設學校之職工、學生。

    四、董事候選人應繳交之文件如下,請逕自本校網頁下載或來電索取:

    (一)「推薦(自薦)函」。

    (二)「願任董事同意書」。

    (三)「履歷資料表」。

    五、董事候選人應繳交之文件請於114年6月17日以前(含6月17日),以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候選人在寄出文件後致電本會(或email)告知寄件掛號號碼,以便本會回覆確認收到郵件。

    地址:11031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臺北醫學大學董事會

    電話:(02)2738-4752           E-mail:board@tmu.edu.tw

     

     

    臺北醫學大學董事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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