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一、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本年2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5020019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部前依衛福部114年12月11日衛授疾字第1140201222號函,業於114年12月16日以臺教綜(五)字第1140131924號函(諒達)轉知貴機關(構、校、單位),旨揭接種計畫公費接種對象,自本年1月1日至同年2月28日擴大為「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並請協助宣導相關訊息及鼓勵具接種需求者踴躍接種,合先敘明。
    三、衛福部本案函文表示,依該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際間COVID-19疫情上升,復考量近2年國內夏季均有疫情發生,為提早防範疫情,經評估國內疫苗充足及諮詢ACIP(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委員,前揭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措施,將延長至本年4月30日止。
    四、請轉知所屬有關旨揭疫苗延長擴大接種時程之訊息,並請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COVID-19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以提高接種意願;另建議可與轄區地方政府衛生局合作,安排入職場、學校、機構等場域,提供集中接種服務,以提升接種成效,阻斷群聚傳播風險。
    五、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疾管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