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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榜單業經115.05.27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各學系(組)正、備取生名單若有誤,以本校留存紀錄為主。
臺北醫學大學115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公告
(115)校教招字第089號
主旨:茲核定本會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名單,希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依據本會115年5月27日召開招生委員會第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三、本會於115年5月28日以限時掛號寄發甄試成績單,並接受考生申請成績複查至115年5月31日下午5時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四、錄取生若同時錄取「申請入學」任一校系者,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及接受統一分發。
五、錄取生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 115年6 月 11 日至115 年 6 月1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https://www.cac.edu.tw/),選擇「繁星推薦」,至「網路聲明放棄」頁面,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六、115年6月15日起,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七、錄取生經入學後,其資料發現與事實不符時,即取消入學資格。
八、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5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為主。
主任委員 吳 麥 斯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榜單公告※
10915-醫學系
10916-牙醫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