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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開打)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長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1日起開打):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施打地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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