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暨 臺北醫學大學合作計畫
徵求公告
- 申請時間: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17時止。
- 計畫執行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 計畫架構:
(一) 計畫須由臺大醫院及臺北醫學大學人員共同提出,且雙方至少1位同仁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二) 計畫總主持人必須為單一子計畫之主持人。
- 子計畫數:總計畫下需規劃2~3件子計畫,不足2件者不予補助,最多為3件
- 若為111年延續案需檢附一頁成果報告書,並符合今年規定,子計畫數目以3件為上限。
- 團隊組成:
- 總計畫主持人須111年8月仍執行科技部多年期計畫或國衛院多年期計畫(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
(二) 本院申請人須為本院主治醫師、其他相當薦任職等或講師資格以上,含醫學院教職兼本院專任職務者;作業基金進用人員: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三) 臺北醫學大學申請人須為本校及附屬醫院之專任教師、專任主治醫師或專任助理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
- 計畫經費編列:每人每件子計畫以最多補助新台幣100萬元為原則,並考量審查結果及整體預算後核定。
- 申請方式:擬申請計畫者,請主持人須向雙方承辦單位送交申請,敬請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將計畫申請書及相關實驗許可函或送審證明,經雙方主持人用印後轉成PDF檔,傳送至電子信箱:lilytung@tmu.edu.tw ,逾期恕不受理。
- 相關徵求說明及申請文件,敬請參閱附件。
- 本案承辦人:研究推動中心 童雅婷小姐(分機7122)。